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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0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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嚴言有些惴惴,他當然知道硬將手機送到安歌家門口,會被安歌打死的。

但是他只想把手機給安歌,很多時候,他做事並不太顧過程,只管結果。也常會為了一個想要的結果,無論是什麽過程,他都能接受。媽媽還在時,曾說過,這是他的優點,卻也是缺點。

他不是一個經常自省的人,倒不是他自視過高,而是他的生活總是忙忙碌碌,他沒有時間去自省,他也不知太多的大道理。在他看來,一件事,只要自己去努力,總有結果的。

就好似最初的時候,安歌每次看到他,都只想踹他,打他,罵他罵得特別兇。

現在看到他,對他態度好多了啊,昨天還跟他聊天了呢,還對他笑!還給他餵櫻桃吃!

他當然不傻,他看得出安歌對他態度的變化。雖說他並不能明白安歌變化的由來,更無法得知安歌行為的意義。但這些都無礙,他一點都不想知道,他只想每天看到安歌,看到安歌對他笑。

為了這個目標,他如何都是行的。

手機是為安歌買的,他知道安歌家條件不好,沒準還沒他家條件好。他小時候,家裏其實不是特別窮,印象中,五六歲的時候甚至過得很富裕,媽媽每天都穿新裙子,他也吃得好睡得好,當時也並不住在這裏。後來有幾年媽媽的身體很不好,成日吃藥,也無法再工作,漸漸地家裏的錢便沒了。他們才賣了當時的家,搬來這裏住。

再到媽媽過世,家中徹底沒了經濟來源。但他們家的房子好歹還在,雖說也不是什麽好地段,到底是個九十來平的房子。他自己生得高大,幾乎從不生病,也有技術,能做餅,能養活自己,吃喝是不愁的。

可是安歌家的房子,比他家還不如。

他見了安歌這麽多次,安歌永遠穿校服,永遠穿那雙運動鞋。

那一周,他到處都找不到安歌。安歌的家,安歌的學校,他都去找了,哪裏也沒有。他還沒有勇氣直接去問安歌的媽媽,怕被阿姨當作是社會上的小混混。

安歌說他很丟人,說他一看就是沒文化的人。

也是那一周,他誕生了給安歌買個手機的想法。他更不知為何,他想天天看到安歌,想知道安歌的消息。從相遇的那天,安歌彎腰扶他起身起,他便徹徹底底無法忘記這個人,仿佛著魔一樣。他沒有騙安歌,人生十九年,他頭一回對一個人這樣。他真的不是厚臉皮,也不是死纏爛打之人。

他當然也不是亂花錢的人,去買手機時,他沒想買這麽貴的。可是到了手機店,他不知不覺便往店裏的最新款看去。他覺得,最好的、最新的手機,才是配讓安歌用的。

手機特別貴,是他存款的六分之一。

他卻沒有一點猶豫,立即劃卡買了。

手機是買了,要如何送出?他也知道,安歌不可能要他手機的,安歌不是那種人。但他一定要把手機給安歌啊,他想了很多辦法,全都是無用的辦法,最後還是當面送了,果然又被罵了一頓。

他沒法想出更好的辦法,也不想再拖,只好今早過來悄悄放到了安歌家門口。

他早發現了規律,每個禮拜的這天,安歌的媽媽不上班,在家休息。開門的必然是安歌,他放下手機就跑了,躲在和平路口,原本打算過一個小時再上去看看。不防安歌直接背著書包跑了出來,他生怕自己被發現,剛要轉身,就發現安歌朝相反的方向跑了。

安歌當然沒有看到他。

安歌眼裏怎麽會有他呢。

他有些難過,可看到安歌書包上那個被盒子撐出來的印子,又有些高興,到底收下了。

安歌越跑越遠,在朝陽下仿佛一顆擁有快樂靈魂的寶石。

嚴言心中突然生出一個大膽的想法:如果這顆寶石,是自己的,那該多好。

安歌跑沒了影,嚴言順著他的方向走,腦中忽又想到昨日看到的安歌的腳踝。

途經商場,櫥窗裏是一些首飾,嚴言頓下腳步,回頭看櫥窗裏的東西,它們同樣在朝陽下熠熠發光。嚴言的腳步再難控制,他推門走進店內。

清晨的首飾店很冷清,他這樣窮小子的打扮,進來後,也並沒有人來招呼。

他站在店的中間左左右右看了,始終不動,最後有位導購實在看不下去,過來問了句:“您好,您想看些什麽?”

“看,看——”看什麽?嚴言也不知道,他第一次來這種地方。

導購有些不虞,嚴言再想到安歌在光下淺紫色的眼眸與雪白腳踝。嚴言開口:“我想看腳鏈……”

“您這邊請……”導購也沒當回事,倒也盡職把他帶到腳鏈的櫃臺前,隨後便任由他自己看。嚴言低頭看到一排或黃金,或玫瑰金的腳鏈。他看了一排,最後的視線停在最內側的幾根鉑金腳鏈上。

那幾根,都鑲了鉆石或寶石。

嚴言挪了挪,站在其中一根腳鏈的面前。玻璃櫃臺內,明亮光線下,那根腳鏈鑲的是淺紫色寶石與鉆石,是嚴言不知該如何形容的漂亮,就好像他十來分鐘前剛剛看到過的那個在朝陽下奔跑著的安歌。

嚴言覺得,那就是安歌應該戴的東西,是能夠配得上安歌的東西。

他的視線垂落,看到下面的價格。

他反覆數了好幾遍,六位數,二十六萬。

嚴言低頭走出首飾店,繼續往前走。

他第一次發現,原來自己真的很窮。也第一次明白,原來貧窮真的可以等同於不快樂。

明雁是個很活潑的孩子,學習成績不太好,因為家世好,未來可以選擇的方向太多了,他的父母從不給他壓力。他不似安歌那樣剛放假就在家做暑假作業,他一點也不喜歡學習,正愁每天沒事幹。

與安歌碰了面,聽他有意去試鏡,立即就興沖沖地給寧休打電話。

寧休很知道他的性子,笑著也應了,明雁立即再帶著他去找寧休,於是一個小時後,他們倆就坐在了寧休的對面。上輩子的時候,寧休什麽公司也沒簽,甚至是圈內第一個自己開工作室的。與明雁熟識後,他才大概知道寧休家的背景,更具體的他也一直不知。

這輩子,寧休是單幹還是簽了公司,他暫時還不知道,也不知他們坐著的地方,到底是哪裏,他坐著繼續裝可愛。

所謂的可愛,就是安靜坐著,面帶天真笑容聽明雁和寧休說話。

他們倆扯了一陣子,寧休笑著問安歌:“劇本看過了?覺得怎麽樣?”

安歌刻意遲疑了一番,才佯裝小心而又向往地說:“我覺得劇本很有意思,也覺得這是個很新奇的世界,很令我向往。但我並不知道我能否令這個世界滿意。”

寧休笑了笑,將筆記本電腦打開,點了點,再讓它對著安歌,說:“就你看的這段,我們試試看。”

安歌詫異:“不是說試鏡嗎?”

寧休再笑:“你知道試鏡應該是什麽樣子的?”

安歌暗道一聲「老狐貍」,他當然知道,再怎麽簡略,最起碼導演們是要在的,哪裏有這樣的試鏡?不過想到那部電影本就是寧休監制,他又是最大投資方,還在裏面演男主角,有最大的掌控權,他同意了,的確也就沒問題了。

安歌不好意思地笑:“我以為會有很多人,對不起啊,我不太懂。”

明雁立即安慰:“沒關系的,宋叔叔說了算,安歌你別緊張!”說完,他又問,“要不要我先出去?”

“沒事沒事……”安歌趕緊留下他。

這點陣仗,還嚇不到他。但他當然要裝作很緊張,仔仔細細又看了幾遍那不過七八行的劇本,在寧休的視線下。

這部戲的劇本,完整版他還沒有看過,他也只看了一段。他連這部電影的暫定或已定名字,都還不知道。

他試鏡的角色名叫小星,大概十三四歲,是個無父無母的混血兒,背景等等並未標註,安歌猜測應該是在北方某個山村裏。這段裏,是小星被村裏的幾個大孩子欺負,他們先是逼迫狗去咬小星。小星跑了,他們又追上去,最後扛起小星,興高采烈地把小星丟進河裏。

對於這些孩子而言,欺負這個奇怪的小啞巴,將他扔進河裏,是件特別有意思的事,甚至像是在慶祝,他們根本不會在意小星的想法。他們將小星扔進水裏,看他在水裏掙紮。

那只被迫去咬小星的狗,其實是小星自己的狗。它掙脫開大孩子們的禁錮,狂吠著沖到河裏,拉咬著、推著,想盡一切辦法地將小星往岸上救。岸上的孩子們哄堂大笑,看著這一人一狗,樂得直拍腿,然後,就沒了。

安歌想了想,這兒又沒有水,他問寧休:“我試一下他在河裏的眼神和表情,老師您看可以嗎?”

“隨你……”寧休頷首。

反而明雁很緊張,坐得直直的。安歌朝他笑了笑,先起身,背對他們倆。安歌閉眼,腦中迅速是副北方山村圖,圖上有黑黃雜色的土狗,天真著醜陋笑得肆意的大孩子們,冰冷的湖水。小星被這樣欺負很久了吧,每年,每月,甚至每日都要被這樣欺負。

十三四歲的,無父無母沒有任何依靠的小啞巴,該是什麽樣的性格?

安歌繼續冥想,幾分鐘後,他緩緩睜開雙眼。

他的雙眼已含滿淚水,卻沒有一滴掉下來。他緩緩回頭,面向正前方的寧休。

小星有些膽怯地往回收著下巴,卻又固執地看他們,看那些欺負他的孩子們。他連張嘴都不能,他不會說話。小星的眉毛微微動了動,唇角也在動,他想吶喊,喊出所有的膽怯和應有的怨恨。

他的狗快要扯不住他了,小星的視線歪了歪,是在看他的狗。這時,他的嘴巴終於張開,卻徒勞地無法喊出任何一句話,只有冰冷的河水往他嘴中湧去。他嗆了水,痛苦得越發要瞪大他的眼睛,他的下眼瞼終於再也無法盛住他的眼淚。

兩行眼淚滑落,掉在水面。狗瘋狂嚎叫的同時,眼淚化作水面漣漪。

他閉眼……

又是一分鐘後,安歌再睜眼。

明雁不可置信地,身子前傾著看他,眼角也有兩行眼淚往下落。寧休則是微微笑著看他,安歌很有自信,安歌朝他笑了笑。

明雁去洗手間洗臉,安歌留著,他覺得寧休會有話對他說。

寧休的確說了,寧休輕松道:“電影名叫《星子》,你試鏡的角色,正是主角小星。”

安歌楞住了,他沒想到,明雁說這只是個小角色。

“劇本很有意思,我非常喜歡。在我手上快五年了,原作者是個名不經傳的作者,他就寫了這一部,自薦給我,被我買來。我一直想拍它,卻一直找不到十三四歲,會演戲,中文為母語的混血少年。明雁向我提起你,我想那就試試吧,讓他高興。”

寧休再道:“不過這部片子真拍出來,國內沒準會禁,甚至沒法上映,甚至一輩子都不會被觀眾看到,想拍嗎?”

安歌一點猶豫也沒有,點頭:“想……”

“今天我會將完整劇本給你,你仔細看看,如果覺得可以,我們簽合同。”

安歌納悶:“您,沒有其他問題要問了?”

“問什麽?我覺得你足夠勝任。”

“謝謝……”

寧休手上玩著筆:“你很有天賦……”

安歌笑了笑,這不是天賦,是磨練了十年練出來的。

“那麽你呢,有什麽有什麽想問的?”

安歌再搖頭,沒有任何想問的,十六歲就能碰到這樣的劇本,那是天大的運氣,他一點要求也沒有,只想好好演。

“還有些角色沒有敲定演員,今年是沒法開機的。”

“沒關系……”好戲不怕等,“只是,最好在我十八歲前,我怕我到了十八歲就要長個,拍不了這個角色。”他上輩子是十八歲開始長的,一下躥到一米八三。剛好是認識繆柏言三個月時,如果能早三個月,一米八三的他沒準還能反抗繆柏言,不會被繆柏言一把扛起就帶走,相遇的第一次就能逃脫。

寧休笑:“你很有意思,你是天生就要吃這碗飯的,這部雖還沒拍,其他倒真有一些適合你的小角色,有沒有興趣?片酬還可以,明雁說你家條件不好,這也是個好機會,趁暑假打工還不錯。”寧休輕松地轉著筆,“你雖然還小,剛剛那幾個眼神,我很滿意,這些角色你一定沒問題。至於其他,你是明雁的朋友,你可以放心,我會派一個助理跟著你。”

安歌搖頭:“謝謝您,但這個就不用了,我就是一個普通人。”

寧休想了想,也沒有強求。

趁明雁還沒來,寧休再問:“你下學期也是高二?”

“是的……”安歌現在對寧休也尊重多了,對於認可自己的人,他很感激。

“你的將來……”

安歌誠懇道:“您雖然誇了我幾句,我倒沒有真的自大。走一步看一步吧,如果我真的有這個能力,真能走好這條路,未來大學怎麽念,我會考慮的。”

說話間,明雁回來了。明雁說要去和安歌慶祝,寧休是知名人士,當然不能跟他們一起出去玩。臨走前,寧休送他們到門口,寧休伸手給安歌:“小朋友,合作愉快。”

“謝謝老師……”安歌握住他的手,誠心叫了這麽一聲。

以戲會友,這就是演戲的奇妙之處。

反倒是明雁有些受不了他們這樣,在一邊直笑。

安歌背著書包,落後明雁半步,往外走。明雁在打電話給司機,安歌低頭看著腳下地毯。

這條紅地毯一直通到門外,安歌想,不論他終究會選擇什麽道路,就這樣一路紅毯、順順遂遂地走完這輩子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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